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9年09月05日 17:34   字体:【

各学院(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7]11号)文件精神,现对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对实验室的危化品管理使用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坚决杜绝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检查范围

   全校各级科研基地、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包括三职教学楼、竹韵花园、石井工业区、马鞍岭片区(重点检查对象)

   三、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95日—99日):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校危险化学品专项自查方案,并进行层层动员部署。

   2.院系自查自纠阶段(99日—916日)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学院、中心按照方案要求,对照我校“试剂耗材安全管理系统”中各位老师名下《危险化学品存量清单》对所有实验场所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隐患台账记录。

   3.院系整改核查阶段(916日—925日)

   各二级学院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填写整改报告。对不能及时整改和无力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进一步研究解决办法,在问题没有解决前,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校部检查验收阶段(926日—927日)

   由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对全校实验室开展全面大检查,验收各二级单位自查整改工作,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5.整改总结阶段(927日—930日)

   学校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此次全面检查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完成自查报告上报省教育厅,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检查内容和重点

   1.危险化学品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责任机制是否落实;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人员培训是否到位;安全警示是否完善等。

   2.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情况。着重排查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有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使用、摆放是否规范;管理是否严格;领用、回收台账是否健全;危险化学品监管负责人是否落实;实验室消防设施是否配齐;实验室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实验室专兼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

   3.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情况。重点排查待处理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是否列出库清单,分类收集存放建档,是否擅自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

   4.危险化学品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购置是否规范;危险化学品存量是否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领用是否落实人员和剂量、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点技防、物防是否到位。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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