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1年01月05日 15:50   字体:【

关于2020年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深圳技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深技大[2019]205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开发部计划开展2020年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点范围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已经报增的所有固定资产。

二、资产盘点目标

确认各部门固定资产的责任人(领用人)、存放地点、使用状况等信息,确认设备的完好性、安全性等,确保帐实相符,责任到人。

三、盘点流程

(一)部门自查盘点

时间:2021年1月4日—2021年3月5日

(1)用户老师自查及整改:现行资产系统为实名制认证,每个用户老师均需登录个人账户进行自查操作。

登录方式一:资产管理系统(https://zc.sztu.edu.cn)统一身份认证登录账号:工号密码:sztu@身份证后六位(即上网密码,如有登录问题请联系信息中心)

登录方式二:资产管理系统(https://zc.sztu.edu.cn)职工号登录账号:工号初始密码:Sztu.edu_+工号(登录后可自行修改)

清查过程需确认个人名下所有资产的实际领用人、存放位置、使用状况等,针对自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资产系统中进行逐一清查确认。清查手册详见附件1

2)单位资产管理员汇总自查情况: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按照附件2汇总自查中出现问题的情况说明,于202135日前提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开发部。

(二)归口管理部门复查盘点

时间:202138日—2021321

复查方法:各归口管理部门对其所辖固定资产盘点情况进行复查盘点,复查方式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自行拟定。

(三)复查盘点后整改

时间:2021322日—2021328

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复查盘点结果,将复查过程存在的问题发函至各资产管理员邮箱,各相关部门按照附件4要求回函。

 

请各位老师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盘点工作,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开发部(0755-23256154,黄老师)。

 

注意事项:

1.  自查过程中发现存放地址在资产系统中尚未添加的,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于2021120日前按照附件三的格式汇总后发至邮箱huangxiaoling@sztu.edu.cn,由系统管理员统一添加。

2.  2021228日前个人名下资产未全部完成自查的,个人账户将无法进行报增业务;在202135日前单位内部资产未全部完成自查的,该单位将无法进行报增业务。

3.  清查过程中跨部门调拨业务暂停,盘点过程如发现有需跨部门调拨的资产,先做好备注,待盘点工作完成后再进行相关调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开发部

2021年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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