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省教育厅日前发布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做好自查工作,并将在5-6月进行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检查。为做好迎接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标准
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见附件1
2.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见附件2.
二、检查内容
(一)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与规章制度
1. 学校、院系层面安全责任体系;
2. 学校、院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
3. 实验室危险源监管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4. 实验室安全应急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5. 学校安全文化体系建设。
(二)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
1. 实验室化学品购置、存放、使用情况;
2. 管制类化学品的全周期管控情况;
3. 实验气体、气瓶安全管理情况;
4. 实验室化学品危险源、风险点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
5.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管理情况;
6. 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检查时间
5月至6月,省教育厅专项检查具体时间将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受检学校,检查时间为半天。
四、工作要求
1. 请各学院根据检查标准(附件1、附件2),结合本学院的学科特点,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逐条落实相关工作,请各学院于5月24日下班前提交《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2. 各学院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2.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开发部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