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深圳技术大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的管理工作,我部拟集中开展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自2018年起截至2022年7月1日到期尚未结题验收的历年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流程
1、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请填写《深圳技术大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详见附件2),并附项目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我部依据申报书或合同书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初审,项目验收材料所提供的成果形式和数量符合合同书或任务书规定要求,方可进入现场验收环节。
2、现场验收:
(1)地点: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实物)所在实验室。
(2)形式:仪器设备演示+PPT答辩(每个项目PPT讲解时间不超15分钟,仪器演示环节不超15分钟)。
(3)答辩演示人员:为考察项目培养学生效果,仅限项目所培养学生。
三、时间安排
1、2022年6月6日前,将结题材料(按照“结题验收报告+项目成果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左侧装订)纸质版提交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开发部(行政楼813);结题材料电子版+答辩PPT,发至邮箱zhenbo@sztu.edu.cn;如不能按时结题验收,请填写《延期验收申请书》(详见附件3)并提交。
2、2022年6月7日起,我部将陆续通知各项目负责人材料初审结果并展开现场验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甄博,23256150(短号:8112,18620320916)
附件:1.验收项目清单
2.结题验收报告
3.延期验收申请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开发部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