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深圳技术大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深圳技术大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专项项目(第一批),经各单位教师自主申请,专家评审答辩和学校审批通过,有效立项共9项,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16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请提交纸质资料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我部将进行核实处理。
二、为保证自制实验仪器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深圳技术大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深圳技术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开展研发工作,并按照要求做好自制实验仪器设备中期考核、结题验收、资产建账等工作。
联系人:孙临强
联系电话:2325653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