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规范采购验收与监管流程,按照《深圳技术大学(筹)资产验收与监管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对于合同金额大于20万(临时监管范围,后续调整见通知)的采购项目验收后,需要验收监管小组实施验收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监管范围
(1)合同金额20万(临时监管范围,后续调整见通知)以下验收由采购申请部门自行组织进行;
(2)合同金额20万(临时监管范围,后续调整见通知)以上的验收也由采购申请部门自行组织进行(按照正常安装验收进度,无需等待监管小组安排监管时间),外加写《验收监管申请表》申请验收监管。
二、申请验收监管流程
申请人将《验收监管申请表》(设备组官网下载)发送到验收监管小组工作邮箱:jianguan@sztu.edu.cn,监管小组排班确定好时间后,将现场监管时间、需要准备的材料回复到申请人邮箱。
联系:马老师 0755-2325 6075
三、验收监管小组监管内容:
(一)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1)采购资料是否齐全:
(2)合同金额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
(3)履约供货时间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4)是否按合同规定提供售后服务;
(5)是否及时移交项目资料到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备案存档。
(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1)到货实物性能是否与技术协议一致;
(2)到货实物数量是否和配置清单一致;
(3)验收过程是否符合流程。
(三)审计室
(1)资金来源合规;招标流程完整,手续齐全,合同真实、有效;
(2)预算、竣工结算报表编制真实、合法合规;执行按照合同履约;
(3)采购审批合规,采购文件真实、齐全;
(4)采购物资与采购文件一致,货真价实。
四、验收监管结论
监管小组现场监管核查后,根据核查结果,得出监管结论。对于监管通过的项目,在《验收监管报告》(设备组官网下载)上签章,完成验收监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