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收处置实验室化学废物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0年07月02日 09:53   字体:【

各学院、部门:

   为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现决定对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场所内的化学废液、废弃物进行集中回收。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回收范围和具体要求

   1.废物种类:实验室无机混合废液,实验室有机混合废液,废润滑油,废机油,废空容器,带溶剂的废抹布、手套、擦拭纸6种。

   2.收集和存放:废液一律装入学校统一发放的废液桶内,不得超过2/3容积。固体废物一律装入学校统一发放的废弃物处置箱或带盖收纳箱内。容器不得发生渗漏,易互相发生反应的物质严禁混合。所有废物必须按种类粘贴专用废物标签(示例附件1)。

   二、回收流程

   1.各学院(部门)请以校区为单位统计本校区的废物数量并提交《深圳技术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回收处置申报表》(附件2)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邮箱:shebei@sztu.edu.cn)提前预约回收事项。

   2.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根据环保处置公司日程安排确定各校区的具体收运时间,并提前通知到各学院。

   3.各学院(部门)在约定时间内安排好专人准时将废物搬运送达至各校区指定地点,并移交于环保处置公司。

   三、注意事项

   1.废物种类和包装以及标签均须符合要求才予回收,如有新增废物种类须提前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进行申报,申报数量和重量务必保证一定精确度(可提前过秤称量)。

   2. 废液桶、废物标签、废弃物处置箱用完后请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统一领取。

   3. 各单位在对化学废弃分类装箱和搬运时要要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规范操作,以免发生意外。

   4. 由于我校并不具备废液临时存储条件,因此请各实验室务必定期申报回收,切勿过量囤积危险废物。对随意丢弃、排放实验室废物的单位及个人,学校将按相关管理规定严格追责。

联系人:蔡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23256531


附件1:废物标签示图

附件2:深圳技术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置申报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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